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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鹏渤世纪城综合体一期补充配电柜
涞水鹏渤世纪城综合体一期补充配电柜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涞水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因涞水鹏渤世纪城工程建设需要, 鹏渤集团对涞水鹏渤世纪城项目综合体一期的配电柜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 简要内容:
1、 招标内容:鹏渤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配电柜采购。
2、到货地点:鹏渤涞水世纪城施工现场。
3、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交货。
4、对投标方的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是该设备的生产商或者具有固定合作伙伴的经销商,其产品已通过质监部门鉴定,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等级良好,并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二、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6月3日在涿州市鹏渤集团发放。
三、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6月8日9:00 时。
四、投标地点:涿州市鹏渤集团招标采购部
五、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
六、开标地点:涿州市鹏渤集团
七、联系人:涿州市鹏渤集团招标采购部
联系电话:0312-6673066 0312-6671691
现场负责人郭工电话:18630221679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1、技术规格、数量、使用位置明细表详见施工图纸。
2、箱体加工工艺和主要元器件的要求:本工程所有的配电柜柜体内外均为喷塑产品,经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由生产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原理图,接线图,盘面布置图,设备材料表(含弱电)。
3、按施工图纸报价,少报增量不增价。
4、注明所用钢板厚度,所用元件品牌为正泰牌。
5、各级漏电开关的漏电电流必须经实际检测,并将检测的结果粘贴在本开关上。
6、箱柜内零地端子均采用镀锌铜排,做好过门接地编织线电气连接以及箱柜体本身接地螺栓预留。
7、配电柜内要求原件排列紧凑,盘芯与柜体间预留足够空间,便于施工接线。
8、箱柜门内侧粘贴本箱柜一、二次施工图纸,要求大小醒目,一目了然,便于维修。
9、请生产厂家详细认真审图,据实际柜内安装原件设计安装生产,若柜体尺寸和图纸设计大小不符时,按实际所需柜体大小加工制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列表注明,作为合同附表,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整。
10、柜体结构的制作:生产厂家必经严格审图,确定开关箱柜的具体安装方式及安装位置,并依据不同的安装方式及位置来确定箱柜的钣金加工结构,比如安装地脚的预留,是室内安装还是室外防雨安装等,同时对于隔墙0.6m以上高度超过或等于1m的落地安装箱柜要前后开门,便于维护和进出线。
11、配电柜的喷涂颜色为浅灰色(HL331)。
1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起执行。
13、报价为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格。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正副本,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6、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7、在投标时投标人将此招标文件一起装入投标文件中封存。
8 、投标综合说明:投标方需提交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业绩、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投标诚意及其他优惠条件、投标编制的有关说明等。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1、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投标样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样品一件,并作好投标方生产厂家的标签。
3、投标报价的组成
3.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内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自行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所附表格式分别对设备单价,总价和主要元器件进行报价,并详细列出整个报价明细。
3.2投标单位认为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或必须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总报价中,一次性包干。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优惠。
3.3投标时,其设备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进行报价。
3.4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完整的预算造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及投标单位自身的生产管理水平、实力、优势,决定最终报价,填写报价书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4、报价中有关费用处理
4.1运输费、到达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等费用自行考虑,列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全部优惠。
4.2送检费用(含样品)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检测数量按地方规定送检)。
4.3现场用水电安表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5、售后服务
5.1中标方须对设备提供至少24个月(自工程交付投入使用起开始计算)的免费保修期。
5.2中标方提供货物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服务。
5.3中标方应提供向招标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
5.4中标方须提供下列服务:交货后,在元器件不损坏的条件下,招标方提出的调换部分不符合实际使用需要的元器件,中标方只应收取或退还相关材料和元器件差额部分费用。
6、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后付至合同总款的70%,竣工验收完善备案资料合格后付至合同总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附表一:涞水综合体一期补充配电柜(报价报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格)
附电子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