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城西北街252号路西沿街办公楼
鹏渤集团在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为员工创造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文明、和谐、温馨、优雅的人居文化,为城市和历史留下值得典藏的艺术精品。
公司电话:
0312-6671665
以开发优良产品为责任,以诚实守信为宗旨
页面版权所有:鹏渤集团 冀ICP备2021006635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保定
公司传真:
0312-6671665
资讯详情
水岸花城南侧围护墙以外栅栏基础工程招标文件
水岸花城南侧围护墙以外栅栏基础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因水岸花城小区工程建设需要, 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水岸花城南侧围护墙以外栅栏基础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 简要内容:
1、 招标内容:水岸花城南侧围护墙以外栅栏基础工程;
2、 项目地点:涿州市城西北街水岸花城;
3、交工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4、对投标方的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有施工单位资质,企业资信等级良好。
二、招标文件将于
三、投标截至时间:
四、投标地点:鹏渤招标采购部。
五、开标时间:
六、开标地点: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二、材料必须使用国标产品材料进场必须由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三、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A4幅面纸张打印(投标人应按照格式报出各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放在正本中用于开标时用.
3、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8、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9、在交投标书时须把此招标文件一起放入投标书中装订。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一、投标须知
1、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报价的组成
2.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内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自行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所附表格分别对每项明细进行报价,并详细列出整个报价明细。
2.2、投标单位认为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或必须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总报价中,一次性包干。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优惠。
2.3、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完整的预算造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及投标单位自身的生产管理水平、实力、优势,决定最终报价,填写报价书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4、报价中有关费用处理。
2.5、水电费安表计量,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6、施工完成50%工程量付总款的30%,全部完成付合同总款70%,内部验收合格后付到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电话: 0312-6673066 传真 :0312-6673066
联系人:招标采购部 手机: 15354022998
附表(一):
水岸花城南侧围护墙以外栅栏基础工程报价单